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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翻译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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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划分
  翻译资格考试分为两种,一种是教育部与北外联合举办的“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另一种是人事部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在全国实施的面向全体公民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全称叫National Accreditation Examinations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NAETI),主要测试应试者笔译和口译能力。目前只有英语一个语种,将来要扩展到其他语种。
  教育部考试中心日前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强强联手,推出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是专门对广大从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的外语实际翻译能力的考试,并向应试者提供翻译资格的权威论证。
  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目前只设英语一个语种的翻译考试,该考试包含六种证书,分为笔译和口译两大类,各含三个级别,分别是:初级笔译证书、中级笔译证书、高级笔译证书;初级口译证书、中级口译证书、高级口译证书。
  初级口译或初级笔译
  通过者虽未经职业翻译训练,但可承担一般性会谈的口译工作或可承担一般性材料的翻译工作。考试对象为英语专业大专及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非英语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和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各类英语学习者(工作者)。
  中级口译或中级笔译
  通过者有一定的职业翻译训练基础,可以胜任多种场合的口译工作,口译质量较高;或基本胜任各种非专业性材料的翻译工作,翻译质量较高。考试对象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和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各类英语学习者(工作者)。
  高级口译或高级笔译
  通过者受过严格的职业翻译训练,有一定的口译实践,可以胜任各种场合的口译或同声传译工作,口译质量高;或胜任各种文件的翻译工作,翻译质量高。考试对象为英语专业本科优秀毕业生或研究生和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有一定翻译实践经验的各类英语学习者(工作者)。
  考试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颁发。各个类别和级别的证书都是独立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取考试类别和级别。
  考试须知
  一、考试日期
  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初级、中级的口译和笔译每年考两次,高级口译和笔译每年考一次。考试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举行。考生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报考,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并按规定交纳报考费用。
  考试报名须知
  考生报考前须仔细阅读“NAETI报考须知”,并接受各项规定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相关报名网页报名。报名成功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考点确认。英语四级保留成绩的考生网上报单项(笔译或口译)成功后,到考点确认时,除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上一次考试的成绩单原件。
  1.有效身份证件的种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身份证号的身份证明);
  2)军、警人员身份证件;
  3)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证件;
  4)居民户口簿(适用于未成年考生)。
  2.考生入场
  1)考生入场只准携带考试用笔(黑色或蓝色水笔或圆珠笔)和单一计时功能的表。其他物品(如电子记事本类、电子字典、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文字资料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带入的视为违纪。
  2)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桌上。笔译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口译考试正式考试开始后,所有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3)考生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的指令,不得随意离座,不得相互交谈,不得有影响其他考生的任何行为。
  3.考生中途离场
  笔译考试正式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要求离场时,监考人员收回全部考试材料后,可以离场。考生离场后,无论题目答完与否,都不准以任何理由再返回考场续考,不准在考场所在建筑物内停留。口译考试正式考试开始后到考试结束前,不准考生离场,以免影响其他考生考试,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场的考生,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场续考。
  4.笔译考试
  1)考生入坐后,监考人员发试卷。
  2)考生填写答题纸的考生姓名和考号栏,内容不能超出密封线,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试不分段计时。答案必须书写在答卷相应的答题位置,否则无效。卷面书写力求工整。字迹不清,难以识别的,不予评卷。
  4)考生只准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的笔答题。
  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但考生不能离开座位,待监考人员收回全部试卷和答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5.口译考试
  1)考生入坐后,保持考场安静,有问题举手示意。
  2)监考发答题录音带后,考生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的笔填写答题录音带标签上的考生姓名和考号栏。
  3)考生正确地将答题录音带放入录音机座。
  4)考生戴好耳机和麦克风,调节音量,试听、试录。
  5)在正式录音考试前,考生有5分钟的时间阅读口译考试内容提示页的内容。
  6)播放到考试结束信号后,考生不能离开座位,监考人员收回全部录音带、提示页并清点无误后,方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6.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
  1)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纪,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在试卷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标记的,答题纸、录音带上错写姓名、准考证号的;
  ●笔译考试开始30分钟后,口译开考后未到指定座位考试的;
  ●证件不齐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考点办理复核的;
  ●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号上参加考试的;
  ●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携带电子器材,拒绝放到指定位置的;
  ●未在试卷规定位置上作答的;
  ●未用规定文字作答的。
  ●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或其他考生,威胁他人安全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作弊,取消本次成绩,2年内不准参加该项考试:
  ●偷看他人答卷,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夹带文字、电子资料,传递纸条或偷换试卷的;
  ●携带或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的;
  ●请他人替考的;
  7.其他
  1)本考试因特殊原因取消或有关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时,考生可以参加重考,但考试机构不负责由此而导致的其他后果。因其他原因无法向考生提供成绩时,已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要求全额退回报考费,或者参加安排的重考,但不负责由此而导致的其他后果。
  2)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签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复查成绩只限于漏评与登分错误。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不分年龄、学历、资历,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并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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